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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每年9000万救护重点档案
发布时间: 2007-08-31 09:55:00.0

    日前从财政部获悉,2007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中央财政设立的全年共9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到涉及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目前,我国各级档案馆保存着近2亿卷珍贵档案,其中有1200万卷属于国家重点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时间跨度长达近1300年,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重点档案都急需保护。有些流散在民间的重点档案面临走私海外的危险,也需尽快征集抢救。

  据了解,我国对于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及保存工作,均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以地方各级政府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为支持地方加强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留下这些弥足珍贵的历史证明,从2006年开始,国家决定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9000万元,“十一五”期间共计4.5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其保存的、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一次性抢救,并改善保护条件,使之达到永久保存的要求。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司副司长王雁宾表示,“十一五”期间,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比例将增加到80%,并力争基本完成重点档案在民间和海外的征集工作。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下半年,财政部还将会同国家档案局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强调资金的使用要“一步到位”,达到永久保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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