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档院发[2007]02号
各设区市档案局,省级机关档案室,中央驻陕单位档案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切实提高档案人员专业素质,顺利完成“十一五”任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一五”规划中对档案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和我省今年档案工作的主要目标,并按照《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 “取得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以及《陕西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中“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须参加省级以上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申报职称”的规定,定于2007年9月3日至9月29日举办第四十期档案干部上岗培训班。9月3日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位资格培训”的档案工作专兼职干部; 2、从事档案工作的非档案专业学历的人员; 3、新调入档案部门的人员; 4、拟晋升初、中级职称且尚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位资格培训的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课程 1、档案法律法规 2、公文与公文处理 3、文书档案管理 4、科技文件管理 5、科技档案管理 6、档案保管与保护技术 7、档案利用服务基础 8、计算机与档案管理 (二)专题讲座 1、档案行政管理讲座 2、基层档案工作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3、归档文件整理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三、培训费用及报名要求 1、培训费700元/人,资料费150元/人。 2、培训期间学员食宿、午休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外地学员请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期培训班计划招收120人,请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于8月31日以前进行电话预报名,报名电话:029-87418483杨老师,029-87418469 陈老师。 四、报到及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西安市胜利饭店(地址:和平门外十字西南角) 报到地点:西安市胜利饭店一层大厅 外地学员从西安火车站乘5路、14路、41路、30路公交汽车到和平门站下车即到(乘出租6元费用)。 五、考核与发证 学员学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省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岗位培训鉴定表送达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入本人档案,作为上岗、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员请带三张2寸照片,作为办证及鉴定表用。 六、鉴于理论教学涉及到历史档案、专业档案、特色档案、合资企业档案、新型载体档案和新规则、新办法的有关内容,为了能使理论和实践更好地结合,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在理论教学结束后,组织学员外出考察学习,时间约一周左右,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报销。具体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七、请各业务主管部门通知所属单位。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