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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实物档案管理保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07-09-02 08:10:00.0

为加强学校实物类档案的管理,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技生产项目档案保密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实物档案保密补充规定。

一、             实物档案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             实物档案的密级与形成其材料的项目所确定的密级保持一致,并与相关科研、产品档案互记参见号。对于其他密级不明确的实物档案,由学校保密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定密级意见。

三、             涉密实物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西北工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进行各类审批手续,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借阅。

 

 

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

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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