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启动学校全资企业的改制或关停工作。
1、符合改制条件的,由企业提出改制申请,报学校批准后,按
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保有量,确定新股东出资,确定改制方案等)。涉及资产处置的,按程序办理。
2、不符合改制条件的,拟订停业清算方案,报学校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注销。
3、核定不良资产数额,报学校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核销。
4、全资企业改制变更、清算注销、资产核销等所产生费用,须由学校统一安排资金解决。
二、 与人事处协商制订相关政策,妥善安置企业改制后的富余人
员,并对现有产业人员结构进行调整。
1、拟定产业人员安置方法。建议适当降低产业人员提前离岗年龄,男职工由现在的55岁调至50岁。女职工由50岁调至48岁。
2、建议学校设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对未达到提前离岗年龄的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费。
3、对长期挂靠在产业口既遵守管理规定、不返还工资的人员可转至学校人才交流中心。
三、 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确定拟划入资产公司的经营性优良资产总量和构成,经学校同意后,进行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并报科工委、国资委申请立项和报批。完成经营性资产划转和组建资产公司的法律程序。
四、 建立资产经营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基本管理制度。
1、通过调研拟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条例;重大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公司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及奖惩办法;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制度;对参控股企业考核评估办法。
2、建立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企业考核监督、成果孵化和转化的基本职能。
3、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激励政策,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 做好项目推广和企业发展。
1、继续加强对现有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研发和产品推广, 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2、继续推进西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新疆塔城园区建设。做好缓释肥在大面积农田植树方面的推广,油田蒸汽计量设备的应用和小批量生产。